疫情下的裁员,老板和员工一样难
〖壹〗 、疫情下的裁员现象中,老板和员工均面临巨大困境 ,双方在生存压力下都承受着经济与心理的双重挑战。以下从员工和老板两个角度具体阐述:员工角度:生存压力与权益斗争并存突然失业的冲击:鹏鹏作为北漂程序员,在医疗系统开发公司工作,因公司现金周转问题被突然裁员 。

〖贰〗、在疫情之下,许多行业经济挣扎 ,大量职位被削减,招聘需求大幅减少,这直接导致了招聘公司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例如 ,招聘平台Xing的母公司New Work SE,因新冠疫情危机的影响,宣布将节省1600万欧元的开支 ,并计划通过裁员来实现这一目标。

〖叁〗、疫情下企业合法“裁员”需严格遵循劳动合同法规定,可选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经济性裁员或企业提前解散/破产三种路径,但均需满足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程序 ,否则将构成违法解除。


《上海高院、上海人社局关于疫情影响下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相关指导的意见...
〖壹〗、《上海高院 、上海人社局关于疫情影响下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相关指导的意见》(沪高法〔2020〕203号)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实现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的目标,妥善化解疫情防控期间上海市劳动争议纠纷 ,统一各级劳动仲裁和法院裁审执法口径 。
〖贰〗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叁〗、根据2020年4月公布的《上海高院人保局关于疫情影响下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相关指导意见》 ,如果企业没有安排补休,需参照《劳动法》41条规定支付加班费。同时对于因疫情客观影响而无法正常出勤期间的待遇也作了详细规定 。
〖肆〗、腾讯两天居家办公抵一天年休假的做法不合法。具体分析如下:居家办公应视为正常出勤:根据上海高院 、上海人社局共同制定的《关于处理涉疫情劳动争议纠纷若干问题的解答》,劳动者通过居家(远程)办公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 ,视为正常出勤,单位应当按照发放正常工资。
疫情期间,合同纠纷裁判原则
原则间的逻辑关系:四项原则相互支撑,形成完整裁判体系 。信守合同是基础 ,强调维护交易秩序;共担风险是补充,通过利益平衡缓解矛盾;依法调整是保障,确保规则适用精准;注重协调是路径 ,通过调解实现案结事了。实践意义:这些原则既体现了司法对疫情冲击的灵活应对,也强化了合同严守、公平正义等法律价值,为涉疫合同纠纷提供了明确裁判指引。
政府规定支持疫情防控费用分担合理分担原则:中央及地方政府出台法规明确 ,建设工程因疫情防控导致的损失和费用增加,发承包双方应按照不可抗力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合理分担 。
依法准确适用不可抗力规则:对于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影响而产生的民事纠纷,符合不可抗力法定要件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第一百一十八条等规定妥善处理。
在当事人没有提出相关诉求的前提下 ,人民法院不应主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合同。
当事人主张适用不可抗力免责的,需就不可抗力导致民事义务不能履行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依法妥善审理合同纠纷案件:疫情或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适用不可抗力规定 ,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对合同不能履行或损失扩大有可归责事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