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湖北减税政策
〖壹〗、增值税相关优惠留抵退税与设备抵扣:企业可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以缓解资金压力,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新购设备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并享受增值税抵扣 。例如,湖北三江航天江河橡塑有限公司等企业通过此政策减轻了运营负担。

〖贰〗 、湖北疫情期间的税务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全面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助力物资供应保障增值税相关: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抓好增值税留抵退税和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落地。对医药、医疗、医用物资,蔬菜等农产品 ,交通物流等方面实施增值税减免税政策。
〖叁〗、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收入免税: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其中包括医用酒精。若企业运输医用酒精 ,其运输收入可按政策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湖北疫情税务减免政策
〖壹〗、湖北疫情期间的税务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全面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助力物资供应保障增值税相关: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 ,抓好增值税留抵退税和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落地 。对医药、医疗 、医用物资,蔬菜等农产品,交通物流等方面实施增值税减免税政策。
〖贰〗、增值税相关优惠留抵退税与设备抵扣:企业可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以缓解资金压力 ,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新购设备可一次性税前扣除,并享受增值税抵扣。例如,湖北三江航天江河橡塑有限公司等企业通过此政策减轻了运营负担 。
〖叁〗、增值税相关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优惠: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 ,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同类收入继续免征;2021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则减按1%征收率计税。
企业所得税新规!缴税期限又变了!税务总局刚刚发布!即日起,正式执行...
〖壹〗 、湖北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延期一个月延期决定: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决定将湖北省范围内应办理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的年度纳税申报期限由2020年5月31日延至2020年6月30日。
〖贰〗、自2020年10月1日起,北京实行综合申报,调整印花税纳税期限 ,上海、山东等多地也推行税种综合申报,涉及企业所得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等多个税种,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综合申报 。
〖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 ,明确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肆〗、常规月份申报期限1月 、3月、7月、8月 、11月的申报纳税期限截至当月15日。依据:上述月份无法定节假日,按常规期限执行 。2月申报期限因春节假期(2月10日至17日放假8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计算逻辑:原期限15日处于假期内 ,顺延至假期结束后第1个工作日(18日为周日,再顺延至23日)。
〖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在2025年度的具体申报纳税期限已作出明确规定。以下是详细的申报纳税期限安排:1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当月15日 。2月:由于2月1日至4日放假4天 ,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0日。
关于疫情期间企业税收建筑企业的减免或豁免的政策红头文件
〖壹〗、疫情期间建筑企业税收减免或豁免政策主要涉及以下红头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该公告明确了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的政策。
〖贰〗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该文件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作出规定,但具体减免幅度和适用范围未在公开信息中详细说明 。
〖叁〗、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设备购置税前扣除: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疫情阴霾下,这些税收优惠 、政府补助等政策早知道!
财税类优惠政策全国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 ,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








